不可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双方结婚离婚而改变。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不过如果是抚养孩子的一方,则没有抚养费。
一、怎么躲避抚养费法律对抚养费有什么规定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是不能逃避的。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二、女方生活无经济来源抚养费发生纠纷怎么办?
离婚妇女没有经济来源,仍然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月收入的20%-30%左右。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日常开销来确定。如果经济能力不好,女方可以要求降价,但不可以不付。一般来说,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在18岁时结束。18岁以后,父母没有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包括子女在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三、抚养费是不是必须给
抚养费是法律规定必须给的。抚养费是为了保证子女的基本生活设置的,一般来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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