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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2020-03-14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的流程

1、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并且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上去。

2、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接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后,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将有关信息输入微机,待庭长审批后,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

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民事一审案件要给当事人预留30天的举证期限,民事二审案件要给当事人预留10天的举证期限

4、排期后,由立案庭当即或通过邮政速递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需要直接送达的,由立案庭交付法警队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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