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对方给付的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数;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用具费;10、被扶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赔偿;12、鉴定费;13、财产损失,比如说受害人骑电动车在道路上被及违反交通规则的机动车被撞了,那么电动车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对方也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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