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为了保障看守所的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一般的探视规定内容如下:(1)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2)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3)在押人员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4)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公诉的案件,在押人员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