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一审结果出来后,如果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以及证据资料(如有),在规定时间递交上述资料后,原审法院会接收资料,经审查后会将案件及资料一并移交给上一级法院,上一级法院根据程序进行立案,立案完成分配好承办法官后会通知当事人择期进行二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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