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提供职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发放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不得高于职工生前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近亲属享受相应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近亲属也可享受相应待遇。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拓展延伸
保险工伤赔偿标准如何确定及其相关规定?
保险工伤赔偿标准的确定及其相关规定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的。一般来说,保险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内容。具体的标准会根据工伤程度、伤残程度、工龄、工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国家相关部门会不断修订和完善这些标准,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此外,各地区也可能会有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和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参考。劳动者在遭受工伤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赔偿。保险公司会根据标准和规定,进行赔偿的审核和支付。劳动者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享受的赔偿标准。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具体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保险工伤赔偿标准的确定及其相关规定由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标准根据工伤程度、伤残程度、工龄、工资等因素综合考量。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并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赔偿,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了解自身权益和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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