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明文规定,是要看实际情况的。按《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故单位发放的工资可以收回。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个人扣除部分应该由谁承担,因文件上没有明文规定,建议您和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形成了劳动争议,可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 提出裁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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