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制度。旨在核査判决和裁定是否正确、防止错误。分死刑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复核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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