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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法院是否直接判决

2022-02-23 来源:步旅网

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不是直接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以夫妻关系是否破裂为界限,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应当综合分析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婚姻基础婚后关系离婚的可能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后,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配偶与别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坏习惯;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的;

5、其他夫妻关系破裂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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