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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抵押物是否可以重复抵押

2020-12-08 来源:步旅网

抵押物可以重复抵押,只是在债务清偿顺序上有所差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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