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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15年中最少需要服刑多少年?

2020-04-26 来源:步旅网

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了减刑制度,对于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悔改或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原判刑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对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中级法院裁定,对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高级法院裁定。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的规定,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经过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所以判处十五年服刑期限不得少于8年。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监狱提出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拓展延伸

有期徒刑15年是否可以缩短刑期?

有期徒刑15年的刑期是否可以缩短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期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悔罪态度、犯罪动机、犯罪后的行为表现等因素进行适当减轻。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积极参加改造教育和劳动,也有可能获得减刑或假释的机会。然而,刑期缩短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和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具体情况需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由于悔改或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适当减轻的制度。对被判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相关法院在收到减刑建议书后作出裁定。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不得少于8年。刑期缩短需遵循法律程序和相关部门的审批。具体情况需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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