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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要求公司补交之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的社保部分

2024-04-18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1、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让他们按正常程序补缴,同时把利害关系讲清楚,受处罚时的负担情况;

2、协商不成时,可以走劳动仲裁的程序,直至到法院起诉,但要注意诉讼时效;

3、也可以同时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 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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