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2、取保以后是否会批捕要看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决定,如果嫌疑人被执行取保,在这个过程中出现需要批捕的情况及条件,检察院会变更强制措施,对嫌疑人实施批捕。首先由公安机关提出,然后检察院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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