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因为有些案件,比如离婚案件,起诉后,夫妻感情好转,不需要离婚,就不应迫使当事人非得把官司打到底不可。但撤诉是个严肃问题,不能说撤就空口无凭地撤了,应写一份撤诉状交给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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