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没有统一的规定的,一般的律师会根据申请仲裁的数额来确定收费的标准,但是真正劳动仲裁方面的律师会以给当事人带来最大收益的基础进行收费。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律师收费的方式一般分为计时收费、按件收费以及按标的收费。不同地区,不同水平的律师收费标准也都是不一样的,国家并未对律师收取服务费的数额进行强制规定,部分地区可能会有律协以及司法局出台的律师收费指导意见,但是一般也只规定最低收费。律师服务费主要还是受市场调控。
律师收取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计时收费
收费标准一般为200—500/小时。
二、按件收费
一般无财产争议性质的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费的标准进行的,根据不同的案情收费一般在5000—20000。
三、按标的额收费
案件存在财产争议的,一般以诉讼标的为基础,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 8%—10%,最低一般不低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7%;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受理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诉人在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预付。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制费等。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后五日内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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