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能否要回嫁妆的确认方式:若该陪嫁系双方结婚登记前交付的,则应当认定为对一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应当归个人所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陪嫁交付于双方结婚登记后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父母给孩子买婚房算赠与吗
父母出资购房时未明确购房款是给男女双方的,如果登记前父母出资购房时表示是给男女双方的,则离婚时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登记前购房和登记后购房的结果是不同的: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时陪嫁的财产是否归夫妻共有
离婚时陪嫁的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陪嫁的钱一般是婚前女方家就赠与女方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归女方自己所有,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家是在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才将陪嫁的钱赠与女方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就认定陪嫁的财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可以参与分割。
三、女方的嫁妆是不是共同财产
女方嫁妆在离婚时是否会共同分割视情况而定。
女方嫁妆在离婚时是否会共同分割需要看是在婚前取得还是在婚后取得。
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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