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哪些
目前,绝大多数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法定条款比较多,而约定条款签订的质量有待于提高。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属于约定条款的事项主要有:试用期,商业秘密、竞争避止条款,企业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双方认为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约定条款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则与法定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约定试用期应注意什么
目前,许多用人单位是先签订试用期合同,经试用合格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此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试用期的时间与劳动合同期限应相匹配,其基本要求是“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并非可随意约定。倘若两者时间不匹配。发生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就可能引发劳动争议与经济补偿责任。所以,劳动者试用期内被解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另外,“试用期”仅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二、劳动合同三要素具体是什么
主体: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它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
内容:它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
客体: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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