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同志:
你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祖国征召。担任保卫毛主席、保卫毛泽东思想,保卫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祖国、支援世界人民革命斗争的神圣职责,这是无尚光荣的。先经审查,批准你服现役。望接此通知后于__月____日前来______集中。
人民武装部
____年__月____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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