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是否可以走。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记住要留存证据。比如书面通知,要求写收条;或者书面通知时拍照;或者发电子邮件给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人力资源主管,要求回执。等等。第二,试用期合同是通知解除,不需要公司同意。第三,同事工资无关。不给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整理相关证据。第四,没签合同,劳动关系也成立。需要收集其他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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