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双方均无过错的是不能要求离婚赔偿的,如果存在上述一方有过错的情形,人民法院会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赔偿:
(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受害人精神损害程度越高赔偿越高。
(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过错越大,过错方对受害人的赔偿金额越大。
(三)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四)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的,但并不是意味着这样就可以不还。
(五)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越好的地区,一般能够得到更高的赔偿。
一、当代结婚条件的价值主要有几点:
第一、有利于倡导婚姻自由。
如我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一规定是反对封建的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法律依据,从而为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提供法律保障。
第二、有利于为国家政策服务。
如我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结婚必须达到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一规定有利于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优生优育和提高婚姻质量。
第三、有利于保障婚姻家庭的稳定。
如我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禁止有配偶者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一记等。从而为维护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四、有利于优生优育,保护当事人与社会的根本利益。
国家提倡婚姻自由,反对包办买卖婚姻,但并不是说结婚是没有条件的。法律上对结婚的条件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即年龄和自愿的原则,如果这两个基本点没有达到,是无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如果出现相关问题和情况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判定和法律的判罚来进行界定。
二、无过错可以离婚吗
无过错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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