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都县分局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保障监督覆盖率达100%,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改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监管2 水平显著提高。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专兼职责任人,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行政许可情况。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的问题,行政许可事项是否按规定及时变更和调整。(三)食堂环境卫生情况。食堂清洁是否保持良好,防蚊、蝇、鼠或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是否有效,通风排烟装置是否有效良好。(四)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五)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购进食品等原料是否进行了验收,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储存食品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六)食堂清洗消毒情况。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人员是否掌握了基本技能,是否做好消毒记录,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七)食堂加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生熟是否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按规定留样等。
三、执法检查步骤3 本次检查从10月9日起,至10月30日前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自查阶段(10月9日至12日)。各单位根据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自查整改。(二)集中检查(10月13日至27日)。由县食药监局和县教委组成南北两岸两个执法检查组,对各学校的安全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监管严重不到位,执行法律法规较差的单位将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10月28日至30日)。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汇总并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科学评估,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报县政府。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开展技能培训。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迎检各项工作。本次检查以查阅资料和查看现场为主,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积极排查整改不足,全力配合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各教管中心要作好统筹协调工作,主动加强与所在镇街经发办或安监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沟通衔接;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借本次执法检查加强对各镇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其监管职责和手段,切实发挥现有监管体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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