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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合同

2020-06-30 来源:步旅网

  买方:

  卖方:

  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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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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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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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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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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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购买以下产品及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方向卖方订购______________ 数字交换机产品,合同金额为RMB3758.00元(大写:叁仟柒佰伍拾捌元整)此价格为买方将合同项下产品运抵交货

  二、付款:货到后,由买方按照合同清单清点货物,待确认无误后,买方付合同款80%(即叁仟零陆元整)给卖方;安装完毕,正常开通后买方收到卖方发票当日将合同余款(即柒百伍拾贰元整)一次性付给卖方。

  三、支付方式:合同款以支票方式支付。卖方同时开据全款发票给买方。

  四、验收:

  1、合同货物运到指定交货地现场前,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将货物配置和数量等信息通知买方,由买方在交货现场对货物是否原包装进行检验,如果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清单不符,有错发、短发、损坏或为假货及有质量问题,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

  2、买方有权对原包装完好产品进行开包验货,按NEC原厂出厂正品级产品标准和国家标准经逐台进行通讯测试后,若无质量问题视为验收合格,若发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验收结果由双方代表签字认可,作为付款凭证之一。

  3、合同货物超过合同约定时间2天以上,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有卖方承担(法律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卖方保证所供产品为全新、未曾用过的原厂产品,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入网证书,并完全符合原厂标准,不因所有权和知识产权问题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且保证全部合同产品均为在中国合法销售产品。

  2、质保期内发现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合同设备的损坏或潜在缺陷,卖方应该在三天内补齐备品备件快运到指定地点。

  3、售后服务: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售后质保期,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包换,终生维修。超过保修期的维护由卖方提供相应的备机,并以优惠的价格为买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上门费按不超过RMB120元/每次收取)。人为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六、卖方责任

  1、卖方负责交换机与买方布线电缆之间的连接,并对交换机进行开通。 对买方所布线路卖方要求:所有线路有线标,出据布线表。所布线缆为电信对数电缆,以便卡接水晶头用。总机点位线缆为四芯电缆。

  2、卖方负责协助买方进行中继线的申请工作。(电信部门的申请费用由买方自理。)

  七、扩容费用列表:(可扩容至9外线,32分机)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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