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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通用合同

2024-01-08 来源:步旅网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中国农科院

  所(以下简称乙方)、 同志(以下简称丙方)就保管人事档案关系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从乙方与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接收丙方人事档案关系;

  2、代理丙方人事档案关系,出具相关的人事、劳资证明;

  3、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应丙方要求和存档期间实际情况推荐就业单位;

  4、按照丙方要求,为丙方代收代缴社会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为丙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按国家规定为丙方调整档案工资;

  7、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助丙方办理因私、因公出国(境)的有关手续;

  8、接转丙方党组织关系;

  二、乙方的责任

  从乙方与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负责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和材料完整地移交甲方。

  三、丙方的责任

  1、丙方从人事档案关系转到甲方当月起缴纳档案管理费,每年收取人事档案费180元;

  2、如果调离,人事档案必须由工作聘用单位出具商调函。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按甲方的有关人事代理规定办理。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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