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福利费需要缴纳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福利费属于免税所得之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若工资总额达到交纳个税标准,则需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税费。
法律分析
一、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节日发放的各种补贴,福利如果是现金福利和补贴,是需要缴纳个税的,如果是发放的物品福利,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法中免税的福利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过节福利费的认定在法律上是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情况下,需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但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已经达到了交纳个税的标准的,则需要按照规定的税收标准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税费。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过节福利费的个税缴纳与福利形式有关。如果是现金福利和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如果是发放的物品福利,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法中免税的福利指的是根据国家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若工资总额已达到交纳个税的标准,则需要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