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一、公司注销条件是什么
公司注销的条件是以下五点: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公司营业执照到期能否解散
公司营业执照到期能解散。营业期限届满属于法定的解散公司原因,公司因此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解散的情形还包括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三、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结果
申请终止清算的后会有:
1、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3、申请终止清算后会主要有的其他结果。
一、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二、公司清算的条件是: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总之,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破产、公告公司终止等后果,一般公司清算的条件需要满足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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