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1、房贷扣除比例主要有两种扣除形式,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兮别扣除50%,第二种是夫妻个人扣除100%。在配属信息栏目,选择无配偶,则个人扣除比例默认为100%。
2、选择有配属,需要新增配偶信息。这时候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只有一方达到扣税标准,那么可以一人扣除100%,在扣除比例选项选择“否”
3、如果两人都达到扣除标准,那么在扣除比例选择“是”,这样一来就夫妻双方各自扣除50%。
简单来说,选“是”则夫妻二人分别按50%的比例扣除,选“否”则按个人100%的比例扣除。具体分析为,“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为第一个条件,“婚后分别扣除50%”为第二个条件,只要有一项不符合就选“否”,两项都符合就选“是”。
比如:未婚首套房不符合第一个条件,选“否”按100%的比例扣除;
婚前夫妻双方分别买了房,自愿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则选“是”分别按50%的比例扣除。
总之就是,即使婚前夫妻双方买的都是首套房,婚后也只能享受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可以选择分别按50%的比例扣除,或是按100%的比例扣除。
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的情况,若不属于,则扣除比例选项选择“否”;若属于,且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的,则扣除比例也应选择“否”;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则扣除比例选择“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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