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遇到商家不开、滞开、拒开发票时可拨打12366举报,因为对方无理由不给开票违法。增值税是价外税,由买方承担,对方购进货物未取得发票是其自己的问题。
法律分析
凡是遇到商家不开、滞开、拒开发票或以借口推托时,消费者可拨打12366热线电话向税务部门举报。对方无理由不给开票,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对方销售货物时产生的增值税是由买方承担的。至于对方购进货物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是对方自己的事情。
拓展延伸
应对缺乏发票的采购情况:解决方案和应急措施
当采购方在购买材料时遇到对方不提供发票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和应急措施。首先,与对方沟通并要求提供发票,说明其重要性和合规性。如果对方仍不配合,采购方可以考虑寻找其他供应商或压缩采购量,以降低风险。同时,采购方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法律规定和可行的救济措施。此外,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和供应商评估机制也是预防此类问题的重要措施。最后,及时记录和报告此类事件,以便未来的合规审查和调查。综上所述,通过沟通、寻找替代供应商、法律咨询、建立制度和记录报告等措施,采购方可以应对缺乏发票的采购情况,确保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结语
合理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遇商家不开票、滞开、拒开,可拨打12366举报。无理不开票违法,增值税由买方承担。采购方遇无发票,可与对方沟通要求开具,并寻找替代供应商、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建立制度和记录报告,确保合规和风险控制。合法合规,共建诚信商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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