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兼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现行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赔偿之间的关系实际上采取的是补充模式,因此工伤职工可以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请求赔偿不足部分的民事赔偿。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可否主张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已经获得了赔偿之后,若其与工伤的伤害有竞合现象的,则可以主张工伤赔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工伤与交通事故可以在一起赔付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和交通事故是可以进行双赔的,根据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可以要求双重赔偿,但没有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只规定了医疗费不能重复支付。
三、工伤和交通事故可否双赔偿
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重叠时,员工可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获得救济。因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使劳动者人身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三方应该索赔工人的人身伤害。工伤赔偿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为基础,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社会保险法》第37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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