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上班途中受伤构成工伤吗
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算工伤,只有合理上班时间内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况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谓上班途中指下列情况: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所谓合理时间的理解应当参考劳动者住处和单位之间的距离、劳动者使用的交通工具、交通状况、天气状况、路况条件等因素来综合认定,不能局限于一个固定时间段。
至于是不是本人主要责任造成事故的,要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确定。
二、下班途中避让红绿灯摔伤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避让红绿灯而摔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由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根据是或者不是本人主要责任来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是属于工伤范畴,如果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就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七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算不算工伤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能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应作如下理解:“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完成工作任务受到伤害的”,无论是不是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的做么层级的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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