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即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2、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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