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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不可以出租呢

2022-04-17 来源:步旅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同时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一、国有企业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但要满足一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买二手集资房必须要房本吗

买二手集资房必须要房本,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产权完整的房屋才能买卖。也就是说,有大红本的房子才能买卖。集资房一般是由国有单位组织,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于建设用地。国家将减免部分税费,参与集资的职工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的住房问题,一般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购买集资房时,要注意核对是否为合法产权的集资房。在购买这类房屋时,要防止任何一方将部分产权作为全部产权出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未办理续期手续,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交还土地使用证。另外,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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