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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是否可以判处缓刑

2020-06-19 来源:步旅网

根据法律规定,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然后对新的犯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一、撤销缓刑有哪些必要的条件呢

一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将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原判决宣告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期应当折抵刑期。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经过了缓刑考验期限后才发现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二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在这种情况下撤销缓刑,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原判决宣告以前先行羁押的,应当折抵刑期。这种缓刑的撤销,并不是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为充足条件;换言之,只有具有上述违反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才应当撤销缓刑。另外,其中的“违反法律”,不包括违反刑法。如果违反刑法,则是上述第一类缓刑的撤销,应当实行并罚,而不只是执行原判刑罚的问题。

二、刑法第77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第七十七条对于缓刑的撤销情形作出了相关规定,具体条款如下: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同一罪名的漏罪需要如何处理

同一罪名的漏罪的处理办法是将漏罪进行并罚。

1、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

2、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数罪,应当执行数罪并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时间上可以把数罪并罚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应当对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主要按照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的并罚;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并罚;

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并罚。

5、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或者又犯新罪的并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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