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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保护股东的知情权

2022-11-07 来源:步旅网

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保护方式有: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股东依法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一、小股东可以随时查账吗?

股东查账权分为一般查账权和特殊查账权。一般查账权,仅指查阅或复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情况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公司主动提供给股东查阅的。

如果公司不提供,则有限公司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申请查阅财务会计报告。股东的特殊查账权。

股东的特殊查账权指的是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原始会计凭证的权利。不像财务会计报告可随时查、随时诉。

该权利行使有一个前置条件,需要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查阅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有不正当目的,则可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二、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如下:

1、立案审查;

2、排期开庭;

3、开庭审理;

4、宣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咨询,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侵犯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本质上是侵权诉讼。提起这起诉讼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用尽内部救济。

三、股东有权要求审计吗

不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有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解,但是否对公司财务账簿进行审计属于公司自治的内容,应当由公司内部协商确定,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知情权的范畴,因此,作为股东,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所有权利,但要求进行审计是不包括在内的,所以,其无权擅自提起对公司的审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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