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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期间是否可以减少天数?

2020-05-19 来源:步旅网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羁押的,判刑后可以折抵刑期,并且依据判处的刑罚进行折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交罚金可以减少刑期吗

交罚金是不能减少刑期的,罚金属于附加刑,是犯罪嫌疑人应当缴纳的,并不能据此减刑。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交罚金可以减少刑期吗

交罚金是不能减少刑期的,罚金属于附加刑,是犯罪嫌疑人应当缴纳的,并不能据此减刑。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刑事拘留的天数算刑期吗

算刑期,判决前羁押一天抵扣刑期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行政拘留天数如何算的

行政拘留天数的计算方式是:

行政拘留十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生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

拘留可以不去拘留所吗?

关于拘留可以不去拘留所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拘留可以不去拘留所吗?

拘留不可以不去拘留所,一直不去的,除了会被行政拘留以外,还会被处以罚款,执意不去的还可能采取强制措施。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行政相当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救济自己的权利,或者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治安拘留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在当代的社会,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如果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的规定,是会被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当然了,行政拘留必须要执行,如果对于这样的一种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也是有相关救济途径的。

相关内容: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保证金多少?

在公民违反了一些行政法规或其他的一些规章制度的时候,行政机关是可以对这些公民作出一些行政处罚措施的,这些行政处罚措施也会有很多,轻一点的就是罚款,重一点的就是行政拘留来了。但是对于行政拘留也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但是这需要保证金的,所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保证金多少呢?

一、行政拘留保证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一般来说应该是每日两百。也就是用二百来乘暂缓的天数。

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前提条件。如果被处罚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就不得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

2.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对于行政拘留与罚款并处韵情形,暂缓执行只适用于行政拘留,罚款仍须按规定执行。暂缓执行申请必须由被处罚人本人提出,其近亲属和其他人均无权提出。申请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是适用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这里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主要是指决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被处罚人不会发生逃跑、干扰和阻碍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重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形。公安机关需要根据被处罚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一贯表现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判断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的,行政拘留不得暂缓执行。

4、被处罚人及其近亲属必须提供一定的保证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保证措施有两种,即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被处罚人及其近亲属只需要选择其中的一种。公安机关不得要求被处罚人及其近亲属同时提供担保人和交纳保证金。

我国法律是会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即使是公民被判处了行政拘留,也是可以提出申请暂缓的,只是除了要满足一些条件以外还需要缴纳保证金,但是对于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保证金多少的回答的话,一般来说应该是每日两百。也就是用二百来乘暂缓的天数。 该内容由 蒲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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