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接收缓刑人员流程:犯罪人员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
缓刑异地司法接收流程:
1、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住地变更的证明材料;
2、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审批;
3、社区矫正机构将同变更地的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衔接;
4、将现居地的司法局会将你的缓刑执行档案邮寄到变更地的司法局,然后将迁居审批情况反馈到司法所;
5、通知报到、接受监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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