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儿子和父母不可以断绝关系。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即是儿子与亲生父母“断绝”了关系,法律也不会承认,孩子对父母依旧负有赡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孩子依旧负有抚养义务。
一、赡养义务的条件有哪些?
履行赡养义务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的,子女就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民法典如何申请断绝亲子关系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亲子关系可以合法断绝。
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是不能自认而解除的,所以无法做到申请法律上断绝亲子关系。
中国法律不允许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断绝关系,如果你未成年,你的父亲对你有抚养义务如果你父亲年迈;
你负有赡养义务,这是不能放弃的。即使双方同意,在法律意义上讲,也不能断绝关系。
三、断绝父子关系的具体法律流程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对于继父子关系。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3、对于养父子关系。对于养父子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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