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的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根据规定:
1、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
2、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
3、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
4、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
5、严格依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
6、坚持全面覆盖的原则,不重不漏。
7、此次登记发证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减轻农民负担,测绘、登记都不需农民花费任何费用。
二、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一般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通常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分别规定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5-30元;
2.中等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2-24元;
3.小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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