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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违反国家规章收取费用的,由县级?

2020-04-25 来源:步旅网

学校乱收费,找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遇到学校乱收费,可以带着证据向当地教育局举报。

遇到学校或者老师给学生补课,收了费不给收费收据的等问题,举报人可以采取“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举报学校乱收费问题。也可以向媒体曝光,引起媒体采访取证。也可以打当地市长公开电话,举报学校乱收费问题。

教育部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将中小学按照国家和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家校通(校讯通)、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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