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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定监护人是什么

2021-10-06 来源:步旅网

一、第一法定监护人是什么

第一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二、能否撤销法定监护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三、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监护人的职责有: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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