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体实施管制如下:
1、管制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控制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执行,即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局和县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控制犯罪分子时,应当注意群众路线的实施,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控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包括在刑期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制刑期二日,即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前被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拘留一日折抵制刑期二日。
4、解除控制。刑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执行机关应当向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人宣布解除管制。这些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控制,损害被解除控制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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