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操作证要复审,三年一审。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到当地的建设厅办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诸如电工、焊工、登高工、制冷工等10个作业类别51个操作项目,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考核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原电工作业工种增加了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3个操作项目,到目前为止共计54个操作项目。
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的安全,国家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获得。不管哪一级安监部门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都是全国范围内有效。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安监局部门或指定的培训中心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2、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3、经考核合格后,到原培训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不合格者,培训单位会通知其单位或本人。
二、办证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学历证明;
3、身体体检证明;
4、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培训费缴费发票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修正) 》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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