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到其他用人单位就业,法律没有限制,在职人员还可以申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并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不得以个体工商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