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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违约金与损失能否同时主张呢

2022-01-07 来源:步旅网

民法典规定,违约金和损失一般不能同时要求。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但不能在增加违约金后再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不会支持这样的请求。

法律分析

违约金和损失一般不能同时主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金额。但是,在请求增加违约金后再请求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该内容由 张洪强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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