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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迟迟不给怎么办?

2020-11-10 来源:步旅网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若是因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提出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存在以下情况时,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不存在上述两类情况,纯粹是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条款如下:第二十四条【合同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解除合同提前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裁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怎么确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0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

我们职工都清楚公司是不能无故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就要面临经济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是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在合同时间内解除劳动合同,就要赔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那么,2020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 该内容由 冯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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