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居住的房屋应缴纳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需根据合同约定交纳费用。空房不住物业费应按合同支付,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付。物业服务人应维护区域秩序,保护业主安全,若业主逾期不付费,可催告或提起诉讼。物业服务人应制止违法行为并协助处理。
法律分析
一、房屋不住的应该缴纳物业费吗
1、没有居住的房屋物业提供服务后,就应当缴纳物业费。一般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减免部分,具体如何缴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空房不住物业费怎么交
1、没人居住的房屋也要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缴纳物业费,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3、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4、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5、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没有居住的房屋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应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无法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同时,物业服务人应按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基本秩序和业主的安全。对于业主违约不支付物业费的情况,物业服务人可催告其支付或提起诉讼。同时,物业服务人还有责任制止违法行为,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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