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毒品数量对运输毒品案件量刑的影响:由于毒品数量与毒品的危害有着直接的关系,毒品数量越多,其危害性就越大,因此毒品数量一般都被用来作为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标准;2、共同犯罪中的量刑问题:在运输毒品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所占比例是比较大的;3、立功对量刑的影响;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自首对量刑的影响;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毒品含量鉴定问题对量刑的影响;6、诱惑侦查对量刑的影响。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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