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程序包括征地申请、政策审查、勘测定界、发布征地预公告、征地调查、社会保障情况调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组织征地听证、征地报批和缴纳报批费用等。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征地拆迁听证程序是指在征地过程中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
法律分析
1、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征地拆迁的程序如下:
(1)征地申请。
(2)政策审查。
(3)勘测定界。
(4)发布征地预公告。
(5)征地调查。
(6)社会保障情况调查。
(7)社会保障方案审查。
(8)组织征地听证。
(9)征地报批。
(10)缴纳报批费用。
2、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结语
征地拆迁的程序包括征地申请、政策审查、勘测定界、发布征地预公告、征地调查、社会保障情况调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组织征地听证、征地报批和缴纳报批费用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征地拆迁听证程序是指在征地过程中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众参与和公正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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