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商场店铺被投诉的可能后果以及消费者投诉的相关知识。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处理消费者投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而消费者协会接受投诉并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法律分析
关于商场店铺被投诉的可能后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二、什么是消费者投诉
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为了规范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2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三、消费者投诉受理原则
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一)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二)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三)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四)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五)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省内消费者在上海、江苏、香港、澳门地区消费引发的争议,可以向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投诉。
拓展延伸
据媒体报道,某商场店铺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而被消费者投诉。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合法权益,若商场店铺出售的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消费者可依法进行维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商品存在缺陷的,消费者可以同时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的责任,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商场店铺要求赔偿,商场店铺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若消费者认为商场店铺的投诉处理措施不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合法权益,若商场店铺出售的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消费者可依法进行维权。消费者可以向商场店铺要求赔偿,商场店铺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结语
消费者投诉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为了规范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2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对于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投诉,由共同的上一级消费者协会处理;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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