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判决后,法官会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可网上查,也可以用其它几种途径:1.如果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档案室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2.如果不是当事人,在经法院办公室领导签字同意后,可以自己去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3.如果委托的律师是要查询的案件的代理人,律师就可以直接拿当时案件的委托书去法院查询。另外,判决书不可以电子送达,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二条 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全国法院公布裁判文书的统一平台。各级人民法院在本院政务网站及司法公开平台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链接。
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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