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的以下情形,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一、已满多少周岁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不予从轻处罚的情形有: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立功,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被网上追逃了怎样自首
1、在没有被公安机关抓获、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如果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投案后做到如实供述的话,就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三、被通缉了应该怎么办
被通缉了应该尽快自首主动投案。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犯罪人自首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是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类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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